刘持年,(1942—),男,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中共党员。山东中医药大学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1965年8月毕业于山东中医学院(现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六年制),从事中医教学、临床、科研工作至今。
曾任学校中医方剂学教研室主任、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方剂学学科学术带头人。北京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生导师、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博士后流动站导师、中华中医药学会方剂学分会顾问,山东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专家,《中国实验方剂学杂志》《中华现代临床医学杂志》编委。现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方剂效应与临床评价”重点研究室顾问,中华中西医结合学会消化系统专业委员会经典名方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顾问,台湾中华养生保健发展委员会顾问,山东中药新制剂审评专家。
1991年荣获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3年与1999 年两次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师,200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记三等功,2001年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003年当选山东省首批名中医药专家,2017年获得山东省医师协会国医杰出贡献奖,2012年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建立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刘持年教授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201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建立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刘持年教授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
先后主持或参加省部级科研课题8项,其中2项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项获得山东省教育厅科学技术进步著作二等奖。主编教材及学术著作5部,合编、参编7部,发表学术论文46篇,合作新的中成药6种,其中2种获得临床批件。培养国内外硕士研究生36名,博士研究生5名,出站博士后2人,全国名中医药专家工作室传承人15名。